官邪
春秋时期指官吏贪赃枉法。《左传·桓公二年》: “国家之败,由官邪也。”
春秋时期指官吏贪赃枉法。《左传·桓公二年》: “国家之败,由官邪也。”
宋朝乡兵统兵官名。保甲乡兵以五百家为一都保,选众人所服者一人为都保正。枪仗手以二百五十人为一都保,设都保正一人领之。
官署名。金朝属尚书省。掌岁赐、出入钱币之事。由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兼领。官署名。金置,其官由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兼任,掌提点岁赐出入钱币主事。见《金史·百官一·提点岁赐所》。
官署名。元朝置,隶武备寺,秩正五品,掌制造弓矢。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下设双搭、成吉里、通州三弓局,各置大使、副使一员。
官名。五代置,掌监狱警卫。见《历代职官简释·牢城遏后指挥使》。
官名。金置,属掖庭局,掌皇后饮食之事,以尚酝署官兼。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冯相上士佐官,正二命。
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奉旨交部议叙,以资奖励。议叙之法,分为纪录、加级两种。由保举而授任之官亦称议叙,如议叙知县等即是。清制,官吏有功交吏部核议,以定功赏的等级,称为议叙。
官名。西晋置,掌尚书省车部曹。六品。东晋罢。
即“物林大”。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六年 (718)改乾元院使置,掌刊辑四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