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圣士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汉代以郡守为地方行政最高长官,郡下有县,为防止郡守、县令有违法行为,便遣刺史分行巡察,其监察内容有六条,在六条之内的事则纠察,六条之外的则不管。《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
吏名。元朝置,各县衙及录事 司皆设一人,为诉讼人写状词。成宗大德五年(1301)规定从籍记司吏中选取,任期一年,轮流担任。元代官府中替诉讼人书写状词的人员。设于县衙与录事司,员额各一人。其初由官员的梯
武官名。唐制,军队戍守之地大者为军,其次为城、镇。天宝以前各置使,隶属于都督或节度使。城使领属之兵,自数百至七千不等。如朔方节度使所属东西两受降城各领兵七千,马一千七百匹;剑南节度使所属平戎城领兵千人
官名。亦称“内务府总管大臣”,简称“内务府总管”。清朝内务府之长官。总掌本府之政令,凡本府职官选除、仓储、财务、工程、刑罚及宫廷典礼、宴飨、祭祀、膳食、服御、赏赍、供应诸事,皆核夺处理。顺治十八年(1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司车中士佐官,正一命。
1、西汉禁卫军名,属卫尉,掌护卫未央宫和长乐官。《汉书·高后纪》:“(周)勃遂将北军。然尚有南军……(吕)产不知(吕)禄已去北军,入未央宫欲为乱……章从勃请卒千人,入未央宫掖门。”《汉书·刑法志》:“
官名。唐玄宗天宝十五载(756)置,都统朔方、河东、河北、平卢等节度兵马,以平定安史之乱,代宗大历八年(773)罢。昭宗天复三年(903)以后复改所置诸道兵马元帅为之。
官名。汉置,为御史中丞的属官。《汉书·于定国传》有关于于定国为廷尉史时曾与御史中丞从事共同治反者狱的记载。
官名。十六国北凉置。《晋书·沮渠蒙逊载记》:“(沮渠蒙逊)又以从祖益子为镇京将军、护羌校尉、秦州刺史,镇姑臧。”
官名。即西域副校尉 省称副尉,西汉宣帝地节二年(前68)初置,属西域都护,秩比二千石,助西域都护卫护西域。东汉沿置。官名,汉置,位低于将军,与都尉官俸相同的武官,掌屯兵,主征伐。副校尉官级官俸略低于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