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宿卫司长官。亦称“典宿卫事”。官名。辽置,见“宿卫司”。
见“收掌”① 。
官名。西汉时领治河,不常置。据《汉书·沟洫志》,成帝鸿嘉四年(前17)因勃海等郡河水泛滥,命河堤都尉许商与丞相史孙禁行视,筹划方略。官名。西汉置,掌治河,保护河堤,不常置。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汉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六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马”。
女官名。南朝宋置于后宫,三品。参见《宋书·后妃传》。
官名,汉置,为公府辞曹副长官,佐辞曹掾掌辞讼事。参看“辞曹”条。
医学教官名。元置,见“医学”。
清朝捐纳方式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同年间,初为鼓励加捐,实行多立班次,减折加捐之法。纳捐者多以饷粟交进,有成数不及定额之半者。其后另订加成新章,并令交进实银,因有此称。同治三年(1864)设银捐新
官制用语,即贬官免职,同罢黜、黜免 贬黜。
金代签发汉人为兵的制度。见“汉军(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