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Plus>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太守

太守

官名。战国时为郡守尊称。秦统一后分全国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西汉景帝中二年 (前148)更名郡守为太守。新莽改名大尹。东汉复故,秩二千石。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掌管郡之民政、司法、监察、军事、财赋。得自辟幕僚属吏。西汉置丞、都尉为佐官,边郡或增置长史。东汉置丞、长史,内郡不置都尉。属吏有功曹、五官掾、督邮、主簿及户、比、时、田、水、仓、金、集、漕、法、兵、尉、贼、辞、决等诸曹掾史。自后历代沿置,或属州剌史。三国至南北朝,多加将军、校尉等名号,兼领军民。据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三国魏置,秩二千石,官五品,皆加将军名号,掌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并举孝廉。有丞,边郡丞为长史。中正、都尉、司马为之佐,又置功曹、五官门下、文学、督邮、主簿等属吏。蜀、吴略同。晋制,太守属吏亦大体相同。南朝宋太守官五品,二千石。齐、陈沿置。陈依郡大小,有五品、六品、七品三等,皆秩二千石。北朝北魏分上、中、下郡三等,各为四、五、六品。北齐于上、中、下三等之内又各分上、中、下,合九等。又,三国以来有遥置之制,亦置官属,给俸禄,本用以赏功臣。梁末以来,京官文武月给唯得廪食,多遥带郡县官而取其禄食。隋文帝时置太守,上郡为从四品,中郡为从五品,下郡为六品。仁寿三年 (603)罢郡为州,置剌史。炀帝大业三年 (607)罢州置郡,郡置太守,上郡从三品,中郡正四品,下郡从四品。唐武德元年 (618)改郡为州、太守为刺史。天宝元年 (742)一度改州为郡,刺史为太守。宋以后改郡为府、州,习称知府、知州为太守。


官名,为郡的长官,总掌该郡军政。战国时有的在边地置郡,以便攻防,其长官称守,尊称太守,多为武官。秦灭六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之长官称守或郡守。汉分全国为十三州,内一州属司隶校尉,外十二州各置刺史一人,总揽军政。外十二州共辖九十八郡国,其中二十七王国,七十一郡。王国置相,掌王国之政;郡置太守一人,总掌该郡军政,为郡的长官。西汉原称郡守,景帝改称太守,俸二千石;有丞,边郡有长史,俸比六百石,掌兵马。东汉仍称太守或郡太守,俸亦二千石,有丞一人,佐太守治郡;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掌兵马。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后世多沿其称,有时也称太守。

猜你喜欢

  • 寮寀

    官、百官。晋代陆机《陆士衡集十·晋平西将军孝侯周处碑》:“汪洋廷阙之傍,昂藏寮寀之上。”江总诗:“畴昔同寮寀,今随年代改。”寮寀,也写作僚寀。

  • 三部副使

    官名统称。即盐铁副使、度支副使、户部副使。宋太宗雍熙 (984—987) 中始置,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分领三部之事。后或省或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盐铁副使、度支副使与户部副使的总称

  • 丽正殿直学士

    官名。唐玄宗开元六年 (718) 改乾元院修书官置,以六品以下充任。

  • 户部勾当公事

    官名。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置,员二人。三年,罢大理寺右治狱,于户部置推勘检法官,推治在京官署有关钱谷之事,增置二人以佐之。绍圣元年(1094)罢,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复置。南宋改称户部干

  • 显谟阁待制

    官名。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置,属侍从贴职。后定为从四品。南宋因之。官名,宋朝置,位在学士、直学士下,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显谟阁学士”条。

  • 弓人

    官名。周朝置。①管理弓弩的小吏。《仪礼·燕礼》: “君与射”,“既发,则小臣受弓以授弓人。”②制作弓弩的工官。《周礼·冬官·考工记》: “弓人为弓,取六材必以其时,六材既聚,巧者和之”。

  • 杂职官

    官类名。太平天国对正职官以外办理各种具体事务的官员称为杂职官,分为朝内杂职官与军中杂职官两种。这类官员人数众多,各以其所主工作命名,其官称只表示工作性质而不表示官阶,所以须表明职同某官,如职同检点、指

  • 审录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朝审录囚,复核大理院各裁判厅、局并直隶察哈尔左翼、两广、云、贵刑事民事各案件。置郎中四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朝审录囚、

  • 方士

    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四方都家的狱讼刑罚。《周礼·秋官》: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掌都家,听其狱讼之辞,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参见“

  • 振肃卫司

    官署名。金朝置。设于南京宫城。掌妃嫔出入,总领护卫导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