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各省巡防队各哨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三十三年定制,分五路驻防,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营辖中、左、右三哨。每哨设哨长一人为副长官,佐哨官管理全哨事务。
官名。即水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水部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水部郎中为司川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参看“水部郎中”条。
驾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宋朝初年,皇帝选三班使臣以下或内侍武干亲信者为卫士,以防不虞,赐佩带橐鞬及御剑,称御带。真宗咸平元年(998),改称带御器械,选诸司使副充任。掌轮番宿直,或出领外任。仁宗景祐二年(1035),令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典膳所,置典膳正一人,秩正八品,掌祭祀、宾客、王和妃的膳羞。其副职有典膳副一人,秩从八品,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裁革。
官署名,指左中郎将署,其长官为左中郎将,掌左署郎。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左中郎将”条。
官署名。清制,沿海地方的防守事务,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督抚责成各关道、守道、巡道分别管理,各道之下设厅,以管理防务。厅的主官为同知或通判。海防同知共十四人,其中直隶一人,奉天、山东、江苏、福建各二人,
官名。元置,为侍正府的佐官,见“侍正府”。
官署名。辽始置于道宗咸雍四年(1068),设统军使、都监等职。金初沿置,天德二年(1150)升为招讨司,又称东北路招讨司,迁治所于泰州(今黑龙江泰来县塔子城,一说故城在今吉林洮安县四家子村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