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参见“南部郎”。
官署名。清末学部总务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收储各种公文、函电、案卷、册籍,分类编号,兼管各省学务报告等事。置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
官名。辽朝置。太祖神册五年(920),以康默记为皇都夷离毕,主刑狱。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乌里雅苏台佐理专员。”
官署名。宋初三司置,掌下卸、搬运纲船所运物品,领厢兵装卸军五指挥,设监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神宗时拨隶司农寺。
官名。北周静帝大象元年 (579)置。东京夏官府吏部次官,佐吏部下大夫掌东京六府官员选举。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官名。北周置,见“东京吏部下大夫”。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引进副使置,从七品。官名。宋置,详“中侍郎”条。
官署名。宋朝有登闻鼓院,简称鼓院。掌受理官民建议和审诉的机关,详见“登闻鼓院”条。
官名。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设置,为高等审判分厅推事之长,执行分厅长的职务。
交通部直属机关。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检定全国轮船船员,设置船员检定委员会。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八月十六日公布的《交通部船员检定委员会章程》规定,其职任为辅助航政司处理关于检定船员时审查及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