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战国楚置。 同“新造”。 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所载有“新造尹”官职名。
宫名。金置,属卫尉司。员额八十人,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
官名。唐朝秘书省司天台官,肃宗乾元元年 (758) 置,员一人,正六品上,为中官正副贰。
太常少卿省称。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次官,置一人。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会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顺治二年(1645)设律例馆,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纂修。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刑部,仍设纂修官四人,以刑部司员兼充。掌纂修律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典兵曹长官。参见“典兵曹”。官名。见“公府典兵曹”。
官名。宋朝扬州、福州等大都督府,若都督缺,则置知府事一人,总领府事。
官名。金、元内侍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六阶,秩正五品下。元十四阶之第四阶,从三品。官名。金置,正五品下,为内侍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