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甲匠总管府
官署名。元朝置。初设年代不详。世祖至元二十六年 (1289) 四月,改为军器人匠都总管府。
官署名。元朝置。初设年代不详。世祖至元二十六年 (1289) 四月,改为军器人匠都总管府。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龙虎军将军下。
见“纠察在京刑狱司”。
官署名。隋开皇中置,“设大将军各一人,掌车驾出先驱后殿,昼夜巡察。执捕奸非,烽候道路,水草所宜;巡狩师田,则掌其营禁。所属有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等曹参军,法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三人。此外又有司辰
官名。清末法部审录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另宗室专缺一人,计四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春秋齐置。太史属官,掌书国史。《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大史书曰: ‘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新序·节士》:“(齐崔杼杀太史)南史氏,是其族也,闻太史尽死,
官名。金置,属都水监。明昌五年(公元1194年)罢都水掾,设勾当官二人,兴定五年(公元1221年)设四人,备分治监差委。
官名。明制,布政使之下有左、右参政,秩从三品,与左、右参议共同分司诸道,掌督粮、督册、分守。清初沿置,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裁撤。参见“道员”。
1、天子(皇帝)的儿子被确定将来继承君位的称太子。2、周朝诸侯的儿子,被确定将来继承君位的称太子或称世子;汉初,吴王濞之子称太子。3、金元皇帝的庶子也称太子。如金四太子兀术。参看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太
使职名。 唐玄宗天宝(742—756)以后骑宿卫之法渐废,安史乱起,宿卫禁兵,弱不能抗。肃宗即位,调补禁军,置使以选补,乾元二年(759)以御史大夫充骑使, 御史充判官
官场用语。宋朝选人初得举状称破白,最后一状凑足举主员数称合尖,如造塔上顶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