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桥监督
官名。清朝户部仓场衙门所属大通桥之主官。顺治(1644—1661)中设,差户部汉司官一人充任。康熙四十七年(1708)设满、汉各一人,由京、通十三仓监督中拣选派充。掌理石坝运到漕白二粮抽验斛面之事,督催车户分运京仓,兼收随粮松板。
官名。清朝设此官,由各仓监督中选派,负责抽验漕白(上等米)二粮,督催车户,分运京仓等事。满、汉各一人。参看《历代职官表·户部仓场衙门·人通桥监督》、《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大通桥监督》。
官名。清朝户部仓场衙门所属大通桥之主官。顺治(1644—1661)中设,差户部汉司官一人充任。康熙四十七年(1708)设满、汉各一人,由京、通十三仓监督中拣选派充。掌理石坝运到漕白二粮抽验斛面之事,督催车户分运京仓,兼收随粮松板。
官名。清朝设此官,由各仓监督中选派,负责抽验漕白(上等米)二粮,督催车户,分运京仓等事。满、汉各一人。参看《历代职官表·户部仓场衙门·人通桥监督》、《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大通桥监督》。
官制用语,指花言巧语、巴结奉承,歪曲事实,陷害忠良的“奸臣”。《史记·赵世家》:“奸臣在朝,国之残也;谗臣在中,主之蠹也。”
官名。元于太禧宗禋院置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人,为太禧宗禋院的副长官。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置,设北外都水丞为长官。徽宗宣和三年 (1121)罢。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1139) 复置于东京 (今河南开封),十年,罢归工部。官署名。宋置,见“都水外
官名。春秋战国置。主管官吏爵秩等级。《管子·五行》: “天子出令,命左、右士师,内御,总别列爵,论贤不肖士吏。”
官名,又称五威右关将军,王莽置,掌阻汧陇,西挡戎狄,成固据守,怀羌于右。见《汉书·王莽传》。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改法典编纂会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一日公布的《法律编查会规则》规定,设会长一人,由司法总长兼任;副会长二人,由会长聘任;编查员若干人,由会长聘任;编纂或调查某种法
官名。北魏置。为派驻尚书省主客曹监察政务、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魏书·尉羽传》:“驾部令,转主客给事。”位次主客给事中。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三品上。
“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简称。
吏名。承办官府文书案牍之吏员。汉朝始见其称。《汉书·陈遵传》: “既至官,当遣从史西,召善书吏十人于前,治私书谢京师故人。遵凭几,口占书吏,且省官事。”南朝陈置于中书省,二百人,位主事之下。书吏不足,
见“十飙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