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转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京官外用。其例始于顺治十年(1653),以少詹事等官外用为司、道。后又定为: 詹事、侍读学士、中允、编、检可外用布政使、按察使、参政、副使等官。康熙二十五年(1686)翰林官外用同知、运副、提举、通判,后又用为知府。雍正(1723—1735)初以编、检、庶吉士外用道、府、州、县。京官外用,京察外有截取保送,皆俟俸满保送。依班次改外用为府、牧、令、丞、倅。
清代铨选之制,内外官互用,凡有京官调任地方官,称为外转。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京官外用。其例始于顺治十年(1653),以少詹事等官外用为司、道。后又定为: 詹事、侍读学士、中允、编、检可外用布政使、按察使、参政、副使等官。康熙二十五年(1686)翰林官外用同知、运副、提举、通判,后又用为知府。雍正(1723—1735)初以编、检、庶吉士外用道、府、州、县。京官外用,京察外有截取保送,皆俟俸满保送。依班次改外用为府、牧、令、丞、倅。
清代铨选之制,内外官互用,凡有京官调任地方官,称为外转。
对州县长官的敬称。乡绅或文人对州县长官称父台,或父母官。“父台”之“父”,是“父母官”之意;“台”是敬词,用于对对方的称谓,以示对对方的尊敬。
京府尹之通称。南朝宋、齐、梁用以称丹阳尹,十六国北燕称昌黎尹。唐朝指东京、西京、北京等尹。宋朝用以称西京、南京、北京及开封府尹。明朝用以称顺天府、应天府尹。清指顺天府尹。官名。首都所在地区的行政长官。
西周晚期对内史类史官尹氏僚友的称呼。《克盨铭》: “王命尹氏友史趛典善夫克田、 人。”参见“尹氏”。
朝廷大臣。《韩非子·八经》: “相室约其廷臣,廷臣约其官属。”陈奇猷注: “廷臣,在朝廷之臣,大官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内匠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改宣议郎置,为从七品下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官名。宋代文散官从七品授宣奉郎。见《宋史·职官九·文散官》。
见“城门领”。
官名。见“司宾寺”。
唐代配备给地方官员的服役人员。《通典·职官十七》说:“诸州县官,流内九品以上皆给执衣,二品,十八人;三品,十五人;四品,十二人;五品九人;六品、七品各六人;八品、九品,各三人。关津岳渎官并不给。分为三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拟略远将军等号; 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改拟骁雄将军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