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输令
官名。西汉分属大司农及水衡都尉。督领地方均输官,转运调剂郡国贡输之物,以节省运往京师的费用,减少物资损耗,并可从中谋利。东汉省。
官名。汉代水衡都尉(掌京畿税收货币)和大司农(掌全国物资货币的管理)都置均输令、丞。除此之外,郡也设均输官,执行均输任务,以相给运而便于远方之贡。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治粟内史》。
官名。西汉分属大司农及水衡都尉。督领地方均输官,转运调剂郡国贡输之物,以节省运往京师的费用,减少物资损耗,并可从中谋利。东汉省。
官名。汉代水衡都尉(掌京畿税收货币)和大司农(掌全国物资货币的管理)都置均输令、丞。除此之外,郡也设均输官,执行均输任务,以相给运而便于远方之贡。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治粟内史》。
即“登闻鼓院”。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韩休及第。
宰相、三公别称。《后汉书·谢弼传》:“夫台宰重器,国命所继。”三公宰相的别称。《后汉书·谢弼传》:“夫台宰重器,国命所继。”《新唐书·杜亚传》:“出为江西观察使,德宗立,召还。亚意必任台宰。”
官名。清朝刑部提牢厅主事之简称。详“提牢厅主事”。官名。明置,掌提点刑部牢狱,稽覈罪囚;因刑部主事任此职,故又称提牢主事。见《明史·职官一·刑部》。清沿明制,也设提牢,官署称提牢厅。见《清史稿·职官一
官名。属“国民政府主计处”,见该条。
官名。唐朝都水监河渠署次官,置一员,正九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京兵马都管府官员。多由南京留守兼,统领对宋边界事务。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置,以官钱为本,听人以物品抵押借用,从中取息。初隶开封府,后属都提举市易司。元丰(1078—1085)改制,归隶太府寺。
春秋时晋国的小吏。《国语·晋语四》:“皂隶食职。”
官名。西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始置,秩二千石。初掌管理使役在中央诸官府服役的徒隶,领一千二百人,持节,亦捕治罪犯。后罢其兵,职掌纠察京都百官及京师附近的三辅(京兆、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东、河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