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Plus>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国民革命军总司令

国民革命军总司令

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官。始设于广州国民政府。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七月七日,公布《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开始北伐,以总司令统辖北伐军各军、师。并赋予总司令以各种特权, 如“总司令兼任军事委员会主席”,“总司令对国民政府与中国国民党在军事上负完全责任”,“下动员令以后,在战时状况中,为图军事便利起见,凡国民政府所属军民财政各部机关, 均须受总司令之指挥,秉承其意旨,办理各事。”总司令下辖司令部及总政治部。司令部设参谋长,下辖参谋、副官、军需、军医、军法、军械、交通、航空八处,各设处长,处下设科,有参谋、副官、科员等。总政治部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下设组织、宣传、训练、党务、总务五科。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八月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通过《整理军事案》,撤销总司令,改组为军政部、参谋本部、训练总监部及军事参议院。次年三月另设“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参见该条。

猜你喜欢

  • 司几筵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几、席器物之管理及陈设,以供各种典礼使用。《周礼·春官》: “司几筵,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徒八人”,“掌五几五席之名物,辨其用与其位”。官名。周朝设此官,

  • 应奉翰林文字

    官名。金设于翰林学士院,秩从七品。元翰林兼国史院、蒙古翰林院各置五员,从七品。官名。金置,属翰林学士院。员额二十四人,汉人、女真人、契丹人并用,其中汉人十人,女真、契丹各七人。掌文词之事。元承金制于翰

  • 护乌丸校尉

    即“护乌桓校尉”。官名,也简称乌丸校尉。护乌丸校尉即护乌桓校尉,在《汉书》、《后汉书》中称“乌桓”,在《三国志》中则称“乌丸”。《后汉书·顺帝纪》:“护乌桓校尉耿晔遣兵击鲜卑,破之。”《三国志·魏书·

  • 宗室

    皇族之称。秦制,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清制,宗室以显祖的直系子孙为限。参见“觉罗”。

  • 分差粮料院

    官署名。南宋于太平州、镇江、建康府、利州、鄂州等处置,各设监官一人,掌各地粮料之事。

  • 国民参政会驻会委员会

    国民参政会休会期间的驻会组织。见“国民参政会”。

  • 牒试

    选举制度。宋朝贡举考试方式之一。亦称胄试。即有关官员子弟、亲戚、门客,为避嫌,牒送别处考试。真宗景德二年(1005),始命文、武升朝官嫡亲送国子学附试。其后,逐形成制度,知州、通判门客、本治所同宗或异

  • 左右府

    军事机关名,隋朝置,掌宿卫和侍从,供御兵仗。其官有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并各置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等官,并置有仓曹、兵曹、铠曹。见《隋书·百官志下》。

  • 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

    宋朝军职名。五代后周,殿前司骑兵铁骑军和步兵控鹤军各分左、右厢,设铁骑控鹤四厢都指挥使总领之。宋太宗时,铁骑军改捧日军,控鹤军改天武军,设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为统兵官。徽宗政和四年 (1114) 定为

  • 宣徽南院

    官署名。唐朝后期宣徽院分南、北两院,各设厅事,各置使一员,以中官充任。五代迄宋,改用士人。宋朝用以安置罢政之勋旧大臣,与北院通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名籍,郊祀、朝会、宴享供帐之仪,应内外进奉,悉检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