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玉下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玉司长官,掌各种玉器的加工、制作。下设小司玉上士、 司玉中士以佐其职, 领工中士、磬工中士、石工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考工记》说:“刮摩之工五,玉楖雕矢磬。”北周冬官府有司玉下大夫,正四命。任此职者见《周书·崔猷传》:子仲芳,“大象末,仪同大将军、司玉下大夫。”其副职为小司玉上士,正三命,属官有小司玉中士,正二命。又有工中士、下士,磬工中士、下士,石工中士、下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玉司长官,掌各种玉器的加工、制作。下设小司玉上士、 司玉中士以佐其职, 领工中士、磬工中士、石工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考工记》说:“刮摩之工五,玉楖雕矢磬。”北周冬官府有司玉下大夫,正四命。任此职者见《周书·崔猷传》:子仲芳,“大象末,仪同大将军、司玉下大夫。”其副职为小司玉上士,正三命,属官有小司玉中士,正二命。又有工中士、下士,磬工中士、下士,石工中士、下士。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凡任京官郎中以下,小京官以上之职,外官道府以下,佐杂等官以上之职者,均需试俸二年、三年、五年,方能升转。康熙中定捐纳官试俸之制,乾隆中定满、汉捐纳及议叙升补等官
官名。民国置,掌管专门技术。参看“技监”、“技正”条。官名。辛亥革命后设置,为委任职技术部员,位次于技正。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设置技士的各部其名额如下:内务部十人,财政部六人,陆军、
清末度支部内部机构。原为户部捐纳房,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九月户部改为度支部后,捐纳房改为核捐,定为暂设机构。掌核办各项捐输请奖事务。
清户部的内部机构。掌收受、登记在京各衙门的来文,呈堂官画阅后分发各司办理。设满、汉司员各一人,由十四清吏司司员轮值。
官名。①御史中丞的简称。② 明清巡抚的别称。明朝都察院副都御史职位相当于御史中丞,明清两朝常以副都御史或佥都御史出任巡抚,故有此称。官名。汉代御史大夫有两丞,一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
即党长、里长、邻长的合称。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年(486) 从李冲之议设立。为地方基层行政官吏,邻长管五户,里长管五邻,党长统五里。负责核实户籍,以便征发赋役。多由当地豪门担任,最初复除征役,后役调全免。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拟轻车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轻车将军等号。
官名。清朝光绪元年(1875)始设。正二品。初兼驻法、俄、义、比等国大臣。二十八年,始为专使英国大臣。辖二等、三等参赞各一人,二等、三等通译官各一人,一等、二等书记官各一人,商务委员一人,以及驻新加坡
官名。金朝在各仓置使,正八品,掌仓廪畜积、受纳租税、支给禄廪之事。佐官有副使,正九品。其属有攒典,掌收支文历,行署案牍。仓子,掌斛斗盘量,出纳看守之事。见《金史·百官三》。官名。金置于外路,掌仓廪蓄积
官名。东汉置,名义上归属少府,秩六百石,主外国及周边少数族事务,属吏有左、右丞各一人,侍郎六人,令史三人。官名,东汉置,属少府。西汉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六百石,分为四曹;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