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土地局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土地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地政科。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土地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地政科。
官名。战国置。余子,嫡长子之弟,亦称众子或庶子。余子啬夫,管束和役使余子的长官。三晋官印《簠斋古印集》第四三号:“余子啬夫”。
官名,掌编竹禁人通行。《后汉书·樊宏传》:“今可先令太官、尚方、考功、上林池籞诸官,实减无事之物。”注:“籞者,于池苑中以竹绵联之为禁籞也。”
即“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明、清时外省派驻京师传递文书之官员。简称“提塘”。掌递本省与各部院往来文书,并负责领送颁给本省官员的敕书及州县印信。清制,各省派驻京师者共十六人,隶兵部捷报处。由督抚于本省武进士、武举人及候补、
官名。隋朝都水台所领下津属官,每津置四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官名。隋置,见“诸津署”。
官名。十六国前燕置。《资治通鉴·东晋成帝咸康三年 (337)》:“(慕容皝任) 皇甫真、阳协为冗骑常侍。”胡三省注:“冗骑常侍,晋之散骑常侍。”
①尚书令、仆射别称。以居尚书省首列,故名。《晋书·职官》尚书令,“受拜则策命之,以在端右故也。”《宋书·王弘传》: “端右肃正风轨,诚副所期,岂拘常仪。”②功曹别称。以居州僚属首列,故名。《宋书·郑鲜
苑园名。见“提点在京四园苑所”。
官名。① 唐朝十二卫所领翊卫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上。② 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翊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下,高宗永徽三年(652)改为左翊军郎,显庆元年(656)复名左郎将。
官名。宋朝初年置,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节郎。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