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Plus>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卫士

卫士

武职,历代帝王的保卫人员。秦汉皆有卫士令、卫士丞。领卫士守卫宫门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东平宪王苍》:“三年,帝飨卫士于南宫。”


(1)汉代屯卫京师的兵士。汉制,正卒番上于京师的,无论属于南军或北军,均称为卫士。西汉的卫士番上至京师或罢卫离开京师时有迎送的制度。新卫士到来时, 据《汉旧仪》的记载,是由丞相亲到东门劳赐;罢卫时则如《汉书·王尊传》所说,由皇帝“行幸曲台临飨罢卫士”, 仪式更为隆重。(2)汉代守卫陵寝的兵士亦称卫士,由三辅征发。(3)汉代诸侯王国亦有卫士,其成员在国内征发。(4)隋唐时府兵兵士之称。隋唐实行府兵制度,以府兵番上宿卫京师,大业三年(公元627年)规定军人称为卫士。唐初沿隋制,其后卫士番上宿卫的制度废驰,天宝十一年(公元752年)遂改卫士为武士。

猜你喜欢

  • 掌阙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一1085)改制后,吏部置,掌官阙。

  • 前锋正都督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卫属官,负责舆驾出入的侍卫。从七品。

  • 借紫

    官员服制。唐朝官员,章服皆依散官品秩而定,三品以上服紫,佩金鱼袋。玄宗开元三年 (715)驸马都尉从五品,准借紫金鱼袋,其后散官未及三品者听著紫佩金鱼,谓之借紫。宋朝沿此制。

  • 司田

    官署名。即工部屯田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屯田。

  • 帮办

    官名。清朝官署或办事机构之职官。一般为总办之副职,即帮助办理各项事务之意。其品秩视机构而异。如帮总办、帮提调等。清代后期中央或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副职,其资格略次于会办的,称为帮办。北洋政府沿置,设

  • 中书官

    泛指中书诸官,掌图书秘记章奏等事。《汉书·石显传》:“(石显)少坐法腐刑,为中黄门,以选为中尚书。宣帝时任中书官……恭死,显代为中书令。”

  • 州家

    州府及其长吏的别称。《三国志·吴书·太史慈传》:“州家闻之(州章被坏),更遣吏通章,有司以格章之故不复见理,州受其短,由是知名,而为州家所疾。”

  • 通惠河运粮千户所

    官署名。元至元三十一年始置,属京畿都漕运使司。掌漕运之事。有中千户一人,中副千户二人领其事。

  • 内火药库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办事机构。初掌鸟枪、火药事。乾隆五十一年(1786)分设“御鸟枪处”后,专掌配造和收发火药铅砂事务。设库长二人,库守九人。官库名。清置,属内务府,掌配造和收发火药铅砂事务。主官有

  • 公府禁防曹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禁防曹,主盗贼事,设禁防参军以掌理曹事。南朝宋小府不置长流参军者则置禁防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