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语官名。汉译为“内大臣”。清朝侍卫处设,地位低于领侍卫内大臣。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朝十六卫之一,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候卫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与左金吾卫同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以执御非违,领翊府及诸折冲府府兵。下设长史、录事及仓、兵、骑、胄曹参军
官名。唐朝门下省置二员、中书省置十员,流外四品,掌承传制敕。流外官名。唐代置,中书省员额十人,门下省员额二人,秩流外四品,掌传送制敕之事。
明制内阁大学士及吏部尚书等高级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命者,称为奉特旨。
任官制度。明朝户部十三司官员三差之一。疏名上请而任。详见“注差”。
官名。太平天国之“太医”,属朝上职官。详“朝上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起义时军中即有专设的医务人员,素精医理的李俊良,在永安封为国医,负责高级官员的保健。定都天京后,国医改为天朝典官,略如清代的太医之职
官署名。简称帐司。北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置,隶三司。掌稽查清理财赋簿书文籍,钩考钱财盈亏多寡。设提举官、同提举官、帐勾官、催驱官各一人。元丰(1078—1085)改制,并归比部。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
官名。即太仆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仆卿。
官名。清末巡警部置消防队,为全国最高消防组织,专司救火并分掌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为主官,由巡警部选派司员兼任。其下设统带官一人,帮带官一人,五品警官兼队长三人,六、七品警官各六人,八、九品警官各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