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署令
官名。即华林令。
官名。即华林令。
蒙古语,意为“使臣”,异译“乙里只”、“额勒赤”等。
官名。五代以开封为京都,始置。宋初沿置,以亲王充任,从三品,为开封府行政长官。其后不置,而以权知府事领其职。徽宗崇宁三年(1104),复置一人,以文臣充,位在六曹尚书之下、侍郎之上。北宋亡,遂废。官名
宋代司农寺所属官仓。掌谷物廪藏之事,以供官吏、军兵禄食之用。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督造钱币。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名,王莽置,属大司马,位孤卿,与其他八卿分掌中都官诸职。允,信也。见《汉书·王莽传》。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八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署名。渤海国置,三省之一,有右相、右平章事、内史、诏诰舍人等官。辽太祖天显元年(926)灭渤海国后置为辽东丹国官署,有左大相、右大相、左次相、右次相等官,掌政务。
官名。清朝道官之一。分掌道教事务。顺治(1644—1661)中设二人,隶于龙虎山正一真人,并由其保举,报部给札。道光元年(1821)定为正七品,依例升迁提举,缺出由知事等官升补。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之副长官。协助郎中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 改称典属清吏司员外郎。
即“内帘官”。参见“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