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魏书·斛斯椿传》: “父敦,肃宗时为左牧令。”
①《周礼》所述六个官府系统的合称。即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②西魏、北周天官府、地官府、春官府、夏官府、秋官府、冬官府的合称。③吏官、户官、礼官、兵官、刑官、工官之
官名。由贵族家庭中保育人员的称谓发展而来。《礼记·内则》讲到保育孺子,必须从“诸母”和“可者”中选出“子师”、“慈母”、“保母”来负责。所谓“可者”就是“阿”,“阿”从“可”声,“可”“阿”同音通用。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太常寺置,掌给纳朝服、祭服。徽宗时,大晟府亦置。
唐铨选之制,选人最迟得于十月份集中京师,称为冬集,以便在本届铨选期限内参加铨选。
官名。三国蜀置,为丞相府重要僚属,在长史之上。费祎自此职入为尚书令。官名,三国蜀置,为丞相府重要属吏,位在长史上,掌参与军事谋划。《三国志·蜀书·杨仪传》:“时人畏其言语不节,莫敢从也,惟后军师费祎往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由畏兀儿提刑按察司升立,设官、职掌与御史台略同。置台永昌路(今甘肃永昌),监治河西地区和畏兀儿地区。二十年,省罢。
郡分职吏名。南朝梁置,掌领游军。《梁书·武帝纪下》载大同七年(公元541年)诏书述游军之弊说:“又复多遣游军,称为遏防,奸盗不止,暴掠繁多,或求供设,或责脚步。又行劫纵,更相枉逼,良人命尽,富室财殚。
旧时,官员遭父母或祖父母之丧,须解职,在家居丧,称守制。子为父母守制,居丧三年,丁忧二十七个月,其间不计闰,扣足二十七个月为满,然后除服。出继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居丧。孙及曾孙为其祖父母、曾祖父母承重
尚书八座的别称。指尚书令、尚书仆射及列曹尚书。参见“八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