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直隶苑马寺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四年(1406)置,又称北京苑马寺,辖清河、金台、涿鹿、卢龙、香山、通州六监,各监又下辖四苑,共二十四苑。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设卿,从三品,少卿,正四品,寺丞,正六品; 各监设监正,正九品,监副,从九品; 各苑设苑长,从九品。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四年(1406)置,又称北京苑马寺,辖清河、金台、涿鹿、卢龙、香山、通州六监,各监又下辖四苑,共二十四苑。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设卿,从三品,少卿,正四品,寺丞,正六品; 各监设监正,正九品,监副,从九品; 各苑设苑长,从九品。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
官名。《周礼》冬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染鸟羽以为旌旗及车饰的工官。《周礼·冬官·考工记》: “钟氏染羽,以朱湛丹秫,三月而炽之。”郑玄注: “羽所以饰旗及王后之车。”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十五年罢,二十三年复置,隶宣徽院,掌收存济宁等处粮食,以供酿酒所用。置达鲁花赤、令、丞各一员。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伪台乘驿贱人为拂竹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见“十光将军”。
官名。东汉末设置,职典选举。幽州牧刘焉以魏攸为之,见《三国志·魏书·公孙瓒传》注引《魏氏春秋》。荆州牧刘表以传巽为之,见《后汉书·刘表传》。
官署名。简称云南司。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云南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泰陵等七卫之俸饷及管理大军仓、皇城四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职准尚书左、右丞,位比尚书,员二人,四品。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解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对州长官的尊称。《三国志·蜀书·秦宓传》:“贫贱困苦,亦何时可以终身,卞和炫玉以耀世,宜一来,与州尊相见。”
官名。西夏置,见“受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