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Plus>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北庭

北庭

1、泛指北匈奴居住的地方。北庭的原义是北匈奴的朝庭,后转为对北匈奴居住地的泛称。《后汉书·班固传》:“会南匈奴掩破北庭,固至私渠海,闻虏中乱,引还。”

2、唐朝六都护府之一。长安二年始置,辖盐池等十六府州。见《旧唐书·地理志三》。

猜你喜欢

  • 备箭固山达

    参见“司矢”。

  • 阿里哈按班

    即“阿里哈昂邦”。

  • 检正诸房公事

    见“检正官”。官名。宋置,见“检正官”。

  • 全国度量衡局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划一全国度量衡事宜。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十四日公布的《全国度量衡局组织条例》规定,对于各省和直辖于行政院的市所设度量衡检定所有指挥监督之权,并应分期

  • 闲散

    官制用语。清朝对满洲、蒙古、汉军无“出身”而入仕者之称呼。拜唐阿、亲军前锋、护军领催就文职者亦视于此。其入仕不准考取中书、笔帖式。

  • 宣抚处置使

    官名。南宋初年置,以知枢密院事张浚充任,置宣抚处置使司于秦州,掌川陕、京西、湖北路宣抚之事,许以便宜行事,设属官如宣抚使。后设副使佐之,又设参议官专掌措置财用。官名。见“宣抚使司”。

  • 左戎卫将军

    官名。即左领军卫将军,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左领军卫将军。

  • 驻外领事馆

    驻在他国城市或某地区的领事代表机关的总称。包括总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我国于清末已设驻外领事。北洋政府时期领事官分为总领事、领事、副领事、随习领事等。按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一月二十一日公

  • 内阁侍读

    官名。清朝内阁之属官。康熙九年(1670)改内三院侍读设。额设满十人,蒙古、汉军、汉各二人。分隶内阁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房各机构理事。正六品。掌勘对、检校之事。例以典籍、中书等升任。官名。清朝内阁置此

  • 集撰

    集贤殿修撰、集英殿修撰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