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兵
官名。魏设五兵尚书,掌管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别兵为五兵尚书之一,掌管胡骑、越骑等。后来晋和除北周北魏外的南北朝都沿用此制。参看《宋书·百官志》和《通典·职官》。
官名。魏设五兵尚书,掌管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别兵为五兵尚书之一,掌管胡骑、越骑等。后来晋和除北周北魏外的南北朝都沿用此制。参看《宋书·百官志》和《通典·职官》。
古丧礼规定,因父母死亡,服丧三年,期满除服,称服阕。清朝之官员为父母,或祖父母居丧,丁忧二十七个月,服满释服起复原官,也称服阕。
官名。北周置纸工中士,正二命;纸工下士,正一命。掌造纸之事。属冬官府司卉下大夫。
河道总督的直辖军队。掌河工调遣,督护及守汛、防险之事。因南北二河河道总督分别由漕运总督与直隶总督兼任,故南北二河的河标分别由漕运总督的漕标与直隶总督的督标兼管。东河河道总督为专任,所属河标,计有本标中
官名。明朝都察院置,正四品。详见“左佥都御史”。
官署名。民国置,为县行政机关,受省政府指挥监督,处理全县行政事务。设县长一人,所属有警察、财政、建设、教育等局。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九月国民政府公布的《县组织法》规
见“山东行省”。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九年(1139)置,掌修实录。设提举一人,以宰相兼任; 修撰同修撰、检讨无定员,检讨以秘书省官或他官兼任。官署名。宋置,掌修实录。详见“国史院”。
官名。东汉置,亦作使匈奴中郎将或匈奴中郎将。监护南匈奴单于,参预司法事务,并助南匈奴防御北匈奴的侵扰。员一人,拥节,秩比二千石。设官府,官属不固定,随事而置,主要有副中郎将、副校尉、司马、从事、掾史等
官名。北宋王安石变法时,司农寺置勾当公事; 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亦设勾当公事; 徽宗时,将作监亦置。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
官名。①西汉武帝始置,为北军八校尉之一,秩二千石,位次列卿,属官有丞、司马等。领上林苑门屯兵,戍卫京师,兼任征伐。东汉为北军五校尉之一,秩比二千石,隶北军中候。掌宿卫禁兵,有司马一员。当时五校尉所掌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