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Plus>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内城巡警总厅

内城巡警总厅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辖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京师内城工巡总局设。初隶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专理京师内城警务、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置厅丞一员,从三品。辖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处及事务、巡查、守卫、军装、刑事巡查五所,左、中、右三分厅,官医院,警备队,侦缉队。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九月巡警部成立,将原设的内城工巡总局,改为内城巡警总厅,隶属于巡警部。总厅总理内城一切警务,为管理京师内城司法、内务、公安的机关。原设的内城工巡总局各分局则改为本厅的各分厅。内城巡警总厅设厅丞一人为长官,内部组织分为三处、五所。总务、警务、卫生三处,每处设参事为主官,处下分股办事;事务、巡查、守卫、军装、刑事巡查五所,设巡官、巡长、巡警。直辖机构有内城中、内城东、内城南、内城西、内城北五个分厅分辖内城二十六警区;又有内城官医院。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改巡警部为民政部,内城巡警总厅隶民政部,增设司法处,改警务处为行政处,改参事为佥事,处下改股为科,并内城五分厅为中、左、右三分厅。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升为正三品衙门。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将内城二十六区减为十三区。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分厅裁撤,十三区直辖于总厅。又增设戒烟局、警备队、侦缉队。归总厅直辖。辛亥革命后沿设,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与外城巡警总厅合并,改为京师警察厅。参见“外城巡警总厅”。

猜你喜欢

  • 勋官

    官号。始见于南北朝,本以酬战士,其后渐及朝流。阶爵之外,更为节级。北魏陆续设其官号。然皆杂乱,北周始制勋官十一等,名义即此,自正九命至七命不等。隋因其制改命为品。南朝宋薛渊在后废帝元徽(473—477

  • 公府曹

    汉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下属职事机构统称。东汉太尉诸曹有东曹、西曹、户曹、奏曹、辞曹、法曹、尉曹、贼曹、决曹、兵曹、金曹、仓曹等。汉朝太尉、司徒、司空称三公,其府称公府,府中所属办事机构称曹。公府

  • 勤齐

    官名。南诏官,与爽酋、弥勤掌赋税。

  • 朝珠

    服饰名。亦称素珠。清朝官服之一。用珠宝穿缀而成,每盘一百另八颗,中有四颗大珠,垂于胸前者叫佛头,背后者叫背云,另有三串小珠,称为纪念。用以分等第、别品秩。依典制所定,帝后、王公大臣以下,文职五品,武职

  • 尉裨将

    官名。战国秦置,上将军副将。《史记·白起王翦列传》: “乃阴使武安君白起为上将军,而王龁为尉裨将。”

  • 枢府

    ① 宋朝枢密院之别称。② 清朝军机处之别称。

  • ① 副手,副职。《左传·成公十三年》:“孟献子从王以为介而重贿之。”《昭公元年》: “任举为介。”②官名。使臣随从官员。又称“行介”。周朝置。《周礼·秋官·大行人》: “介五人”。《韩非子·八经》:“

  • 海军部船政局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

  • 海军部总务司

    海军部内部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司长为主官,下设文书、交际、管理、统计四科,分理本司事务。

  • 右清纪郎

    官名。明洪武二十九年 (1396) 于詹事府置。一人,从八品。与左、右司直郎及左清纪郎共掌太子东宫弹劾、纠举之事。不常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