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北朝置,为幢的主将,所领人与数与队主相近,主要用于仪卫,在必要时也参加作战。多以他职兼领。北齐时与军主、别将、统军、都将合列为“备身五职”,备宿卫; 将作寺亦置,负责营造。北齐从九品,北周正三
官名。清末新陆军一军之长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从一品,正都统充,简放。职统领一军。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始置于诸亲王府,每府设三护卫,每卫设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等官,俱与京卫同。各卫下辖左、右、前、后、中五千户所,负责护卫王邸。
武官名。辽置,见“行军都押司”。
满语官名。汉译有二: ① 议政大臣。②参赞大臣。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江淮地区大护国仁王寺田产。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职相同职掌不同。《诗经·大雅·板》:“我虽异事,及尔同寮。”郑玄笺: “我虽与尔职事异者,乃与女(汝)同官,俱为卿士。”
武官名。清置,属前锋营,掌分辖营众。见“前锋营”。
官署名。辽置,主官为中京路按问使,属南面京官。重熙二十四年(公元1055年)耶律和尚曾任此职。
北洋政府于民国四、五年(公元1915~1916年)间实行学绩试验,于各道设“道试”,京兆属县试与道试相同。道试在道尹所在地举行,每二年一次。道区内中学毕业生或有同等学力、相当资者均可应试。设典试官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