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膳丞
官名。即太子典膳丞。
官名。即太子典膳丞。
官名,清朝置,掌备禁城宿卫,兼司袭职考射桃甲。其佐官有副参领。佐领以下,掌辖旗众,稽覈户口俸饷,籍达参领。护军营掌守护宫掖,典导引扈从。前锋营掌习解马、花马箭。见《清史稿·职官四》。
官名。秦汉始置右校令丞,三国魏与西晋沿置,东晋与南朝宋齐不设,梁陈复设。北齐太府寺置左校令及丞,而无右校。可能是同东晋南朝之制并右校之职于左校。隋唐改隶将作监,掌供版筑、泥涂、粉刷之事。隋制设令二人,
①官署名。辽朝改太府寺置,属南面官,职掌不详。金朝掌管国家财用钱谷的保管与出纳,负责供应宫廷用度和生活用品。以监、少监为正、副长官,辖左藏库、右藏库、支应所(又作支承所)、太仓、酒坊、典给署、市买司等
周制,诸侯朝见天子时,天子在王畿之内赐其封邑,以供其膳宿和斋戒沐浴之用,故称汤沐邑。汉朝皇帝、皇后、公主以及诸侯王、列侯收取赋税以供其私人奉养的封邑,亦称汤沐邑。《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 “凡言汤沐
即“治书侍御史”。《晋书·崔洪传》:“武帝世,为御史治书。”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将作院,掌制造宫内金玉冠帽、束带及金银器皿。世祖中统二年(1261),初立金玉局,秩正五品; 至元三年(1266),升为总管府。置达鲁花赤、总管各二员,正三品; 副达鲁花赤
官库名。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二十年(公元1283年)隶卫尉,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隶尚乘寺,秩从五品。掌收支鞍辔等物。以提点四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库子。
专差御史名。明宣德二年(公元1427年)置,其职任主要是清点军队人数,防止军官谎报空缺。御史执行清军任务,须偕同兵部官员和兵科给事中共同办理。
官名,宋置。宋朝的六部都设在尚书都省内,故设监门官,掌管六部的内部事物。官秩相当寺监或寺丞。见《历代职官简释》。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始置,员一人,为少府监副长官,佐理百工技巧之事,从四品,后改少府少令。唐初废,太宗贞观元年 (627) 复置。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内府少监,咸亨元年 (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