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属司
官署名。即“典属清吏司”。
官署名。即“典属清吏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正二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改称“乐部中士”。职掌参见“大司乐中大夫”。
官署名。民国初置,属国务院,掌管文官的任免、升转、资格审查、存记、注册、考试、勋绩考核、恩给、抚恤、爵位、勋章、荣典等事。设局长、参事、佥事、主事等官。国民政府成立,由考试院铨叙部任其事。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香山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香山监”。
官署名。① 魏晋南北朝时都督诸州军事府之简称。②元朝钦察亲军都督府之简称。后改大都督府。③ 明朝置为最高军事机构。朱元璋吴元年(1367) 即改原大都督府而置。设左、右都督为长官,正一品,同知都督,从
官署名。清朝六部及理藩院、都察院、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掌理收发在京衙门之书,编号记档,分司办理,或兼管监印等项事宜。通设满、汉司官各一人,由各司、署、处郎中、员外郎、主事及七品
官名。即兵部尚书,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兵部尚书参见“兵部尚书”。官名。见“夏官”。
散官名号。金始置为武散官,以授正七品上武官。元朝沿置,改武官正六品,敕授。明朝为武官正六品,升授。官名。金、元、明都设此官,武职。金朝承信校尉为武阶官正七品,元明为正六品。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
官名。清末派驻外国的官员。光绪三年(1877)始设。秩五品,奏补。掌领事馆事务,保护华侨。辖二等书记官、二等通译官各一人。外交官名。派驻外国商埠,保护侨商。外国始于意大利的威尼斯市,外国派驻我国始于清
官名。清沿明锦衣卫之制,于銮仪卫置驯象所,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下设东西二司,分掌驯饲仪象及保管乐器之事。
文书名。清朝书写内阁票拟批答之纸签。其纸幅较题本略小,长七寸余,宽四寸余; 左书满文,右书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