俸银禄米制
清代的俸给制度。其制是银米兼支。米视俸而定,每银一两并给米一斛,银有零头者以米之升合准之。在外文官俸银与京官同,不给禄米。正俸之外,按职务等级另给银钱,称为养廉银。文职养廉银始于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此年以特旨增给汉官俸米,而各部堂官又加思给与双俸。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仿双俸之例将在京大小文员俸银加一倍赏给; 令自次年春季实施。武职养廉银始于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先是武官例以亲丁名粮为养廉,至此始照文员之例议给。其所扣兵饷,并令挑补实额。
清代的俸给制度。其制是银米兼支。米视俸而定,每银一两并给米一斛,银有零头者以米之升合准之。在外文官俸银与京官同,不给禄米。正俸之外,按职务等级另给银钱,称为养廉银。文职养廉银始于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此年以特旨增给汉官俸米,而各部堂官又加思给与双俸。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仿双俸之例将在京大小文员俸银加一倍赏给; 令自次年春季实施。武职养廉银始于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先是武官例以亲丁名粮为养廉,至此始照文员之例议给。其所扣兵饷,并令挑补实额。
官名。明置,为上林苑监的主官。见“上林苑监”。
官名。①北魏置,掌执御刀弓箭,宿卫侍从。隋初属左、右领左右府,员十二人,正六品。炀帝时左、右领左右府改为左右备身府,遂改称 “司射左右”。唐朝复置,属左、右千牛卫,员十二人,皇帝临朝时,升殿列侍,正六
参见“议政王大臣会议”。
官署名。明清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明嘉靖八年(1529)改本部大堂后库置,设从九品大使一员为主官。贮藏矿银,以给工价,后专备内府取用。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满洲郎中一人。下设满洲员外郎一人,司库
官名。晋代设置,见“板行参军”。
官名。北魏置。多省称为“中都大官”,并与“内都坐大官”、“外都坐大官”合称为“三都大官”。掌刑狱,听理民讼,权势很大。任此职者多为宗室诸王及胡汉重臣,祭吊时位在三公及尚书令之上。孝文帝曾使其弟咸阳王元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次官(一说司仓置中大夫,此职为司仓中大夫属官),佐司仓下大夫掌各种谷物的贮存、保管、加工、使用和借贷。员一人,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
文书名。上行文。清朝内务府所属各单位呈送府堂核办的文稿。主要内容有: 呈报、呈领各处庄头、园头交过地租、杂差银两及拖欠银两情况; 呈报、发放和奏销官员、兵丁、杂役、孀妇等米石、银两等。
官名。清末邮传部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邮传部左侍郎设。一人,特简。佐大臣管理本部事务。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改邮传部侍郎为副大臣,员额一人,为邮传部的副长官。见“邮传部”。
宋朝诸州役职名。又称知后典。掌受付州县之间往来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