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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宾

官名。明朝定,以称宗室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为妻者。给禄,不予政。


明置,亲王、郡王的女婿称仪宾,意思是明习国仪作宾于王家。《续通典·礼十四·公主下降仪》:“明年又更定公主郡主封号婚仪及驸马仪宾品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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