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警察厅守卫所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承总务处之命,掌管门卫警戒,夜间巡逻。设巡官一人,巡长二人,巡警三十三人。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承总务处之命,掌管门卫警戒,夜间巡逻。设巡官一人,巡长二人,巡警三十三人。
官名。北魏置。由宦者担任。《魏书·阉官传》:“(王质)幼下蚕室,颇解书学,为中曹吏、内典监,稍迁秘书中散。”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乡伯中大夫”。
医学学官名。见“针博士”。
官名。唐于集贤院置留院官,以学士充任,由皇帝以特别敕令任命之。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 (1381),置。选国子监监生中才学优等聪明俊伟之士,命之博极群书讲明道德经济之学,以期大用。
见“治仪正”。
官名。金贞祐五年(公元1217年)设,为集贤院的副长官,秩从五品。
匈奴王号名。《后汉书·孝献帝纪》:“十二年秋八月,曹操大破乌桓于柳城,斩其蹋顿。”注:“蹋顿,匈奴王号。”
金朝太医阶官名。二十五阶之第七阶,秩从五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五品上,称保善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社会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社会调查、社会救济、新生活运动、国民精神总动员、民众团体的组训与监督、互助事业的组织及指导、劳资争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