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门下平章事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置,为宰相。参见“宰相”。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置,为宰相。参见“宰相”。
爵名,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第三等。《史记·吴太伯世家》:“吴太伯。”注:“《索隐》:“《国语》曰:黄池之会,晋定公使谓吴王夫差曰‘夫命圭有命,因曰吴伯,不曰吴王,’是吴本伯爵也。”《汉书·贾谊传》:“
杂职掌名。葅即菹,指腌菜。《周礼·天官·醢人》有“馈食之豆,其实馈葵菹”之语。醢即用肉、鱼等制成的酱。《周礼·天官·醢人》郑玄注:“醢者必先膊干其肉,乃后莝(切碎)之,杂以粱麴及盐,渍以美酒,涂置瓶中
官名。①春秋齐国置,掌规劝训戒之事。《管子·小匡》: (管仲曰)“犯君颜色,进谏必忠,不辟死亡,不挠富贵,臣不如东郭牙,请立以为大谏之官。”《吕氏春秋·勿躬》作“大谏臣”。②谏议大夫别称。洪迈《容斋四
内官名。西汉始置,为皇太子妾。南朝宋孝武帝大明 (457—464) 间置为太子内职之一,低于保林。南齐高帝建元三年 (481)定太子三内职,以其位比开国侯,高于保林。梁、陈、隋、唐沿置。唐正三品。汉代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二人,五、六品不等。原由典狱司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兼充,三十四年改为专差,由本部员外郎、主事中奏补,任期二年。掌领本部南、北两监事务。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刑事事项;二、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三、国际交付罪犯事项;四、关于赦免、减刑、复权和执行刑罚事项。
① 处理政府重大机密事务之官署。《北史·刘洁传》: “洁久在枢密,恃宠自专,帝心稍不平。”时刘洁任尚书令,“枢密”指尚书令治事之所。唐朝中期以后则专指枢密院。参见“枢密院”。② “枢密使”省称。③明朝
武猛、武略、武胜、武力、武毅、武健、武烈、武威、武锐、武勇等十号将军的合称。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十位带“武”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南北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玉下大夫属官,佐司玉下大夫、小司玉上士掌本司事务。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见“大司农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