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军议掾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议论军事。《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建安十八年,太祖召为丞相军议掾。”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议论军事。《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建安十八年,太祖召为丞相军议掾。”
清朝“寄信”(“廷寄”)的一种形式。详见“廷寄”。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渐尚王之下。
辽朝官署名。即“南枢密院”。
官名。东汉末始置。多用以封降将或边远地区地方长官。三国魏沿置,三品。十六国前秦、后秦、西秦均置。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专授于外藩,位武职十九班。大通三年(529)后曾以此代替贞武将军,与宁远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普通六年(525)罢。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十一班。
官署名。① 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陆军司法、刑罚、审判、监狱、勾检军事条约,兼司陆军司法监狱人员之补任、教育。设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一等司法官一人,二、三等及初级司法官十二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电政管理局的长官。其后又设兼理电政监督。依照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八月二十五日公布的《兼理电政监督职务章程》规定,兼理监督由交通总长就本区内一等电报局局长中选任,办事处即附设
官名。明朝掌管开矿征税的宦官。始设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此后矿监税使遍布天下,搜刮祸民。三十三年诏罢而实存。明神宗死后,始以遗诏罢矿税监。
官名。汉代三辅各设铁官长、丞,掌铁冶之事。据《汉书·地理志》所记,在京兆所属的郑县,左冯翊所属的夏阳县,右扶风所属雍、漆二县,均驻有铁官。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隶大理寺右治狱,掌断迄公事案后收理追赃等事。参见“大理寺右治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