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承受御宝凭由司
官署名。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置。凡内庭向诸司库务须索物品,入内内侍省传宣合同司以合同凭由发付各库务,各库务支给物品后,将合同凭由申缴御宝凭由司,置籍登记,以防欺弊。
官署名。宋置,属三司。凡内廷向诸司库务须索物品,须先向内侍省的合同凭由司领取合同凭由,凭合同凭由向各库务领支物品。各库务在支付物品后将合同凭由申缴本司审验,置簿籍登记,以防欺蒙之弊。
官署名。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置。凡内庭向诸司库务须索物品,入内内侍省传宣合同司以合同凭由发付各库务,各库务支给物品后,将合同凭由申缴御宝凭由司,置籍登记,以防欺弊。
官署名。宋置,属三司。凡内廷向诸司库务须索物品,须先向内侍省的合同凭由司领取合同凭由,凭合同凭由向各库务领支物品。各库务在支付物品后将合同凭由申缴本司审验,置簿籍登记,以防欺蒙之弊。
官学名。战国时齐国置,它由战国的养士制度演变而来,把为奴隶主阶级世卿世禄制度服务的官学改变为造就封建官吏的学校。稷下学宫直属于齐王,“稷”是指齐国都城临淄的稷门。来稷下的学者,按其学术水平、社会名望等
官名。明朝洪武二十六年(1393)于大理寺置,二人,从九品,典出纳文移。建文 (1399—1402) 初改称都典簿,成祖朱棣即位,复旧制。
封号名,汉武帝的外祖母被封为平原君。《汉书·武帝纪》:“(五年)夏四月,平原君薨。”注:“服虞曰:王太后之母,武帝外祖母。”
官名,汉置,掌屯田的军官。骍马,在玉门东北。见《居延汉简·释文》。
东宫官名。东汉太子属官有中允,后不置。唐太宗贞观(627—649)初改太子中舍人置,高宗永徽三年(652) 改内允,旋复旧名。龙朔二年(662),改为左赞善大夫。咸亨元年 (670),复置。其后以二员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顺治二年(1645)始设。特简王大臣为总裁,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十八人为提调、纂修等官。乾隆七年(1742)改隶刑部。设总裁无定员,以刑部尚书、侍郎兼充,提调官一人,纂修官四人
官制用语。即兼官者之本职官秩品级。《后汉书·刘焉传》: “出焉为监军使者,领益州牧,太仆黄琬为豫州牧,宗正刘虞为幽州牧,皆以本秩居职,州任之重,自此而始。”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太常寺置,掌讨论大庆典礼、袭封定谥,检举忌辰,以及神祠道释等事。
官制用语。原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因列榜有次第,故称之。唐朝秀才、进士等科取中者即称及第。宋朝以后,进士科唯有中在第一甲者称及第。明、清时第一甲唯取三名,故及第成为极高荣誉,为应考士人所企羡。宋朝以后的
官名。为天朝典官,掌下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参见“提中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