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Plus>历史百科>历史典故>竹杖成龙

竹杖成龙

源见“杖化龙”。比喻得道有仙术。唐骆宾王《代女道士王灵妃赠道士李荣》诗:“蘋风入驭来应易,竹杖成龙去不难。”


【典源】 晋·葛洪《神仙传·壶公》:“ (费长) 房忧不得到家,公以一竹杖与之曰:‘但骑此. 得到家耳。’房骑竹杖辞去,忽如睡觉,已到家。……房所骑竹杖,弃葛陂中,视之乃青龙耳。”《后汉书·方术列传·费长房传》:“长房辞归,翁与一竹杖,曰:‘骑此任所之,则自至矣。既至,可以杖投葛陂中也。’又为作一符,曰:‘以此主地上鬼神。’长房乘杖,须臾来归,自谓去家适经旬日,而已十余年矣。即以杖投陂,顾视则龙也。”

【今译】 后汉时费长房随仙人壶公学道,后辞归,忧虑不能到家。壶公给他一根竹杖,说:“骑上它你无论想到哪里一去,都可以到的。到了家之后,可将杖投在葛陂中。”长房骑上竹杖,不大功夫便到了家,自以为离开家不过十余天,实际已过了十几年。将竹杖投入葛陂,一看原来是条青龙。

【释义】 后以此典形容仙家变化; 或用以咏竹、竹杖等。

【典形】别杖、长房杖、成龙杖、乘竹杖、葛陂龙、壶公龙、化竹、龙化葛陂、龙化杖、龙杖、龙竹、弃杖成龙、投葛陂、杖化龙、竹杖成龙、葛陂雕龙、葛陂筇竹、杖返葛陂、葛水还杖、掷杖成龙、仙翁竹杖、裁寒竹、剪成龙。

【示例】

〔别杖〕唐·李白《奉饯高尊师如贵道士》:“别杖留青竹,行歌蹑紫烟。”

〔长房杖〕 唐·白居易《黑龙饮谓赋》:“闻茂先之剑飞,见长房之杖化。”

〔成龙杖〕 北周·庾信《邛竹杖赋》:“蕴诸鸣凤之律,制以成龙之杖。”

〔乘竹杖〕 唐·顾况《送李道士》:“羡君乘竹杖,辞我隐桃花。”

〔葛陂龙〕 唐·岑参《寻少室张山人》:“叶县凫共去,葛陂龙暂还。”

〔壶公龙〕 宋·苏轼《次前韵寄子由》:“还乡亦何有,暂假壶公龙。”

〔化竹〕 唐·骆宾王 《对策文三道》:“遂使结草亢军,爰乘宗岱之论;化竹浮水,有异虞翻之言。”

〔龙化葛陂〕 宋·黄庭坚《和师厚栽竹》:“龙化葛陂去,凤吹阿阁鸣。”

〔龙化杖〕 明·唐寅《观鳌山》之三:“水激葛陂龙化杖,月明缑岭凤随车。”

〔龙杖〕 元·范康《陈季卿悟道竹叶舟》:“共葛洪崖将星斗摩,同费长房把龙杖喝。”

〔弃杖成龙〕 唐·骆宾王《对策文三道》:“弃杖成龙,有异虞翻之旨; 衔恩结草,宁符宗岱之言。”

〔投葛陂〕 清·吴伟业《通元老人龙腹竹歌》:“纵使长房投葛陂,此龙僵卧难扶策。”

〔杖化龙〕 宋·陆游《道室杂咏》:“舄化双凫杖化龙,云山回首不知重。”

〔竹杖成龙〕 唐·骆宾王《代女道士王灵妃赠》:“苹风入驭来应易,竹杖成龙去不难。”


【词语竹杖成龙】  成语:竹杖成龙

猜你喜欢

  • 蚁战

    源见“南柯梦”。喻为名利而起的争斗。宋张镃《八声甘州.中秋夜作》词:“谁能顾,黍炊荣利,蚁战仇雠?”

  • 束带折腰

    源见“不为五斗米折腰”。指屈身从宦,忍辱事人。清程先贞《还山春事》诗:“束带折腰兴已乖,陶家五柳足开怀。”

  • 角黍祭屈原

    《太平御览》卷三一“时序部”“五月五日”引《续齐谐记》曰:“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罗江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汉建武年,长沙欧回,见一人自称三闾大夫,谓回曰:‘尝见祭甚善。但常年所患蛟

  • 髀肉消

    源见“髀肉复生”。形容戎马倥偬,奔波忙碌。宋郑獬《读蜀志》诗:“髀肉消来还感泣,争教汉鼎不三分!”亦用以形容忧愁。宋杨亿《洞户》诗:“东城剑骑何曾出,只为离愁髀肉消。”

  • 荔奴

    骂人愚拙的话。《晋书.刘曜传》:“曜怒甚,毁其表曰:‘犬荔奴,不忧命在须臾,犹敢如此!’”【词语荔奴】   汉语大词典:荔奴

  • 飞奴投书

    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卷上《传书鸽》:“张九龄少年时,家养群鸽,每与亲知书信往来,只以书系鸽足上,依所教之处,飞往投之。九龄目之为‘飞奴’。时人无不爱讶。”这里所说的“飞奴”,与现在训练的信鸽相似

  • 井井有条

    《荀子.儒效》:“井井兮其有理也。”形容条理分明,整齐不乱。宋楼钥《通邵领判范启》:“试以剧烦,井井有条而不紊。”见“井井有理”。邓贤《中国知青梦》:“警察的职责就是维持社会的稳定,把混乱的社会秩序治

  • 投梭折齿

    亦作“投梭之拒”。梭:织布用的工具。齿:牙齿。以手中的梭子投击别人,打折他的牙齿,指妇女不畏强暴,抗拒男子引诱、挑逗。典出晋谢鲲事迹。谢鲲(约280-322年),字幼舆,陈国阳夏(今河南太康)人。东晋

  • 让梨

    《后汉书.孔融传》:“融幼有异才”李贤注引“融家传”:“(融)年四岁时,每与诸兄共食梨,融辄引小者。大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按照道理和规矩的意思)当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事又见《文士传》

  • 三百篇

    《论语.为政》:“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邢昺疏:“按今《毛诗序》凡三百一十一篇,内六篇亡,今其存者有三百五篇,今但言三百篇,故曰篇之大数。”后因以“三百篇”为《诗经》的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