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Plus>历史百科>历史典故>方以类聚

方以类聚

谓同类事物相聚一处。《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孔颖达疏:“方谓法术性行,以类共聚。”晋 皇甫谧《三都赋》序:“土有常产,俗有旧风;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聂绀弩《论通天教主》:“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用王安石的说法,就是‘畜生出其门,此人之所以不至也!”


主谓 同类事物相聚一处。《易经·系辞上》:“~,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多用于类别区分方面。也作“物以类聚”、“物以群分”。


【词语方以类聚】  成语:方以类聚汉语词典:方以类聚

猜你喜欢

  • 分我余光

    指甘茂请苏代帮助、照顾、提携。后以此典比喻借重别人的地位为自己谋利益;或比喻向人借贷钱物。甘茂,楚下蔡(今安徽凤台)人,曾从史举先生学习百家学说,战国时秦国大臣,因在统治上层里政见不合,甘茂恐怕受害而

  • 羊左

    《后汉书.申屠刚传》注引《烈士传》:“羊角哀、左伯桃二人为死友,欲仕于楚,道阻,遇雨雪不得行,饥寒,自度不俱生。伯桃谓角哀曰!‘俱死之后,骸骨莫收,内手扪心,知不如子。生恐无益而弃子之能,我乐在树中。

  • 西华葛帔

    《文选》卷五十五梁.刘峻《广绝交论》唐.李善注引北周.刘璠《梁典》曰:“刘峻见任昉诸子西华兄弟等,流离不能自振,生平旧交,莫有收恤,西华冬月著葛布帔、練裙,路逢峻,峻泫然矜之,乃广朱公叔《绝交论》。到

  • 烈女不更二夫

    元.王实甫《西厢记》五本四折:“夫人怒欲悔亲,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焉有此理?道不得个‘烈女不更二夫’。”烈女:刚正而有节操的女子。“烈女不更二夫”意谓贞烈的妇女不再改嫁。也作“烈女不嫁二夫”。元.关汉

  • 越瘦吴肥

    同“越瘦秦肥”。《金瓶梅词话》七十回:“图求谋,多只为一身之计;纵奸贪,那里管越瘦吴肥。”见“越瘦秦肥”。《金瓶梅词话》70回:“图求谋,多只为一身之计;纵奸贪,那里管~。”【词语越瘦吴肥】  成语:

  • 徂暑

    《诗.小雅.四月》:“四月维夏,六月徂暑。”郑玄笺:“徂,犹始也,四月立夏矣,而六月乃始盛暑。”后因以称盛暑。晋夏侯湛《大暑赋》:“乃三伏相仍,徂暑肜肜。上无纤云,下无微风。扶桑赩其增燌,天气晔其南升

  • 十年生聚,十年教训

    参见:生聚教训其他 生聚,繁殖人口,聚积物力;教训,教育和训练。长期生产蓄积人力、物力,教育人民,训练军队,以图国富民强。语本《左传·哀公元年》:“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姚雪

  • 七步成章

    同“七步成诗”。《三国演义》七九回:“丕又曰:‘七步成章,吾犹以为迟。汝能应声而作诗一首否?’”见“七步成诗”。《斩鬼传》7回:“单表那风流鬼生得秉性聪明,人材潇洒,也吟得诗,也作得赋,虽不能~,绝不

  • 迁兰变鲍

    《孔子家语.六本》:“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后因以“迁兰变鲍”比喻潜移默化。《南史.恩幸传论》:“探求恩色,习睹威颜,

  • 不怨天,不尤人

    怨:埋怨。尤:归咎。 既不怨天,也不责人。 形容对不如意事能安之若素。语出《论语.宪问》:“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清.包世臣《答刘芙初书》:“或又以君子不怨天,不尤人为劝,此尤非知仆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