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作“烘堂”。唐代御史有台院、殿院、察院,以年资最高者主杂事,称杂端。平时公堂会食,不苟言笑。惟杂端笑,在坐其他人也跟着笑,谓之“烘堂”。事见唐代赵璘《因话录.御史三院》,曾慥《类说》引作“哄堂”。后
《新唐书.房玄龄妻》:“玄龄微时,病且死,诿(注:推讬)曰:‘吾病革(注:急,厉害),君年少,不可寡居,善事后人!’卢泣,入帷中,剔一目示玄龄,明无它会。玄龄良愈,礼之终身。”唐.房玄龄妻卢氏,为了表
我只看见他不断进步,从没看见他停滞不前。 对力求上进者的褒奖之辞。语出《论语.子罕》:“子谓颜渊,曰:‘惜乎!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唐.卢藏用《右拾遗陈子昂文集序》:“方将抟扶摇而陵太清,躐遗
见“循循善诱”。《后汉书·郭太等传论》:“~,使士慕成名,虽墨、孟之徒,不能绝也。”
源见“攀鸿”。喻远大的志向。宋范仲淹《上张侍郎启》:“闻汉将出守,遽彰集凤之仁;蜀客寓言,适起攀鸿之志。”
指秦始皇下令焚烧诗书、坑死儒生之事。后以此典比喻毁灭文化、迫害读书人的种种暴政。秦始皇(前259年——前210年),即嬴政,秦庄襄王之子,十三岁时,庄襄王死,立为秦王。秦王政九年(前238年)亲政后,
汉武帝时所定刑法之一,对别人犯法不举发,故意使之脱罪,则坐“见知故纵”罪。《汉书.刑法志》:“于是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律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唐代颜师古注:“见知人犯法不举告为故纵,而所
源见“寝丘之志”。借喻贫瘠的土地。清钱谦益《漳浦刘府事墓志》:“先尹分甘让肥,所自予者,皆寝丘之田。”【词语寝丘】 汉语大词典:寝丘
晋.崔豹《古今注》卷下《杂注》:“魏文帝宫人绝所宠者,有莫琼树、薛夜来、田尚衣、段巧笑四人,日夕在侧。琼树乃制蝉鬓,缥眇如蝉翼。故曰蝉鬓。”三国魏时,宫中妇女得帝宠的有:莫琼树、薛夜来等四人,他们都梳
《后汉书.五行一.谣言》:“桓帝之初,京都童谣曰:‘城上乌,尾毕逋。公为吏,子为徒。……’案此皆谓为政贪也。城上乌,尾毕逋者,处高利独食,不与下共,谓人主多聚敛也。”桓帝初年,长安有童谣《城上乌》,讽